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关于浙江帅丰电器有限公司粘贴假冒标识情况的通报
(2017年7月5日)
2017年5月12日,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按照规定在实施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标识粘贴情况检查中,发现浙江帅丰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粘贴伪造深圳市气源适配性标识的燃气器具。经查实,浙江帅丰电器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市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标识发放实施办法》(深建规【2016】5号)相关规定。为规范气源适配性标识的发放工作,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会依据《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浙江帅丰电器有限公司行业内通报。
全市各燃气燃烧器具企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燃气器具明显位置标注气源适配性标识”的规定,按照《深圳市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标识发放实施办法》的规定,领取“深圳市气源适配性标识”粘贴,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保障全市居民用气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