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黄明钢 通讯员 郑华)
为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严查严治安全隐患,做好“三小场所”、建筑工地专项治理工作,4月17日至19日,龙华区福城街道对7名涉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相关人员,实行行政拘留,并将在固定证据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后续处理。
4月18日22时许,福城街道福前路御龙山工地内,灯光昏暗,电焊火花四溅,电焊机电线乱拉乱接,电线没有套管保护、周边堆放纸皮、木料等易燃物,极容易发生触电和引起火害事故,福城派出所郑洪明巡查发现后,现场叫停施工。检查电焊工刘某轩(男,26岁,广东省湛江市人)、韩某强(男,29岁,广东省湛江市人)二人是否有特种作业资质时,竟然发现,他们无相关培训和证件,属“三违冒险作业”!被处行政拘留三日。
4月17日、19日,在福城街道大水坑三村10栋一水店、大水坑社区新塘村某水店、茜坑社区田背一村86栋405号店燃气服务店,福城街道武馆居民小区、章阁社区嘉园旁永兴小卖部,执法人员发现存在私藏“黑煤气”、非法存放危险化学品,有的甚至在居民区,无证电焊作业。
3天内,孙某福(男,32岁,河南省夏邑县人)等7人因涉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被执行行政拘留。该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安全宣教普法的力度,支持对非法生产严惩和曝光,警示教育广大业者加强安全生产。
新闻辞典
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广东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从2月13日起至10月31日为我省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