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防瓶装燃气“李鬼”
来源:碧海银沙网 发布日期:2015-04-30 浏览量:4951
从广东省湛江市燃气管理站获悉,近日该站接到多起群众查询称,他购买的瓶液化石油气使用时间短,火焰老是红色,没有充分燃烧。该站负责人表示,这是“黑送气工”充装的假气,将大加联合打击,规范燃气市场行为。
燃气市场“李鬼”作祟 市民应到正规销售点购气
近日,有市民向市燃气站反映,自己通过送气工购买的瓶装液化石油气,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瓶气使用的时间短,火焰总是呈红色,没有充分燃烧,还散发燃气气味。在查看钢瓶阀门处封口,发现印有“湛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字样。他心里非常纳闷,认为这是一家正规公司销售的燃气还会有假?于是,他遂向市燃气管理站咨询了解。
市燃气管理站袁站长指出,湛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6月起停止经营液化石油气业务,目前专营管道天然气业务。他表示,近来收到多起类似查询,反映市面上出现印有“湛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字样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袁站长表示,这些均为假冒伪劣商品,提醒市民不要购买。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需要购买请到正规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据介绍,所有销售点在显眼位置均张贴有该销售点所属燃气企业名称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等),且该销售点只能销售印有所属燃气企业名称封口纸的液化石油气,如不符即为假冒伪劣商品。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建议大家不要轻信街上收瓶人员,如有需要可拨打各燃气企业的服务电话或各销售点的联系电话,并索取送气票据。
多部门联合执法 确保燃气市场健康发展
目前,湛江市瓶装气市场秩序存在混乱现象,主要是个别燃气企业由于利益驱动,采取摻混二甲醚,压低价格,甚至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瓶装气,造成市场恶意竞争,有的还存在跨区充装(跨县市)或充装非自有气瓶、过期瓶和报废瓶现象。
据了解,湛江市现有液化石油气企业44家,约有88万用户。由于燃气管理和执法机制未理顺,执法难度大。目前,湛江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是住建局,燃气行政执法部门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而且,燃气质量、安全、运输等环节管理涉及到住建、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城管执法、交运执法等多部门的管理责任。必须形成多部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燃气安全监管局面。
据介绍,湛江市相关部门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打击瓶装燃气“黑店、黑车、黑送气工”,遏制掺混二甲醚、充装过期、报废钢瓶、缺斤少两等违规经营行为,确保湛江市燃气市场的健康发展。
启动诚信管理 对不定级企业实施红牌警告制度
市住建局作为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已经建立全市统一的燃气企业诚信动态监管平台,对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企业诚信行为进行量化管理,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扣分处理。根据企业积分,确定企业诚信等级,实行实时动态差别化监督管理。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适当给予燃气管理方面的政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企业发展。在各项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对C级企业以防范与监管并重,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对不定级企业以重点防范为主,实施红牌警告制度和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日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