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深圳市燃气条例》宣贯大会的通知2007/03/09
关于召开《深圳市燃气条例》宣贯大会的通知2007/03/09
来源: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发布日期:2007-03-09 浏览量:7210
会议通知
各燃气企业、会员单位:
为推动对《深圳市燃气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市建设局定于2007年3月14日9:00在市建设局716会议室(振华路设计大厦)召开“《深圳市燃气条例》宣贯大会”。由市建设局有关领导对《深圳市燃气条例》进行宣讲。
届时请各单位派2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颖维 电话:0755-83288315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07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