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李诗文同志担任协会顾问的决定
为保持协会工作的连续性,经201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第一次理事会全体理事讨论通过,决定聘请原协会秘书长李诗文同志担任第七届理事会顾问。
此决定于2012年4月26日生效。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7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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