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0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0年会费现在开始征收,会费缴纳标准仍执行第五届第一次理事会的文件决定,具体标准如下:
1、 |
会长单位 |
50000元/年 |
2、 |
副会长单位 |
20000元/年 |
3、 |
理事单位 |
10000元/年 |
4、 |
一般会员单位 |
4000元/年 |
接此通知后请于2010年6月30日前缴纳会费,并请携带会员证副本完成备案工作。
谢谢合作!
单位名称: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帐 号:44201521700051408608
地 点:深圳市上步中路工会大厦B座10楼1003室
联 系 人:林小姐 电 话:0755-83288323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10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