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受理建筑企业(三级)和
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建设局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市建设局决定开展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受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三楼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7号窗口。
二、受理时间:2008年10月20日至2008年10月24日。
三、具体申请资料及相关事项见附件或登录市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
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此次的申报工作,将资料准备齐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要求去市建设局办理,逾期市建设局将一律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市建设局 83788067
附:深建管[2008]38号《关于受理建筑企业(三级)和燃气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的通知》
附件2:深圳市建设局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实施办法
附件5: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请表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