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08年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8年会费现在开始征收,根据深燃协〔2005〕37号文“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第五届第一次理事会关于调整会费标准的决定”,会费标准如下:
1、 |
会长单位 |
50000元/年 |
2、 |
副会长单位 |
20000元/年 |
3、 |
理事单位 |
10000元/年 |
4、 |
一般会员单位 |
4000元/年 |
另,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除按正常缴纳会费之外每年赞助协会人民币十五万元。
接此通知后请携带会员证副本于2008年6月30日前缴纳会费。
谢谢合作!
单位名称: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帐 号:44201521700051408608
联 系 人:林小姐 电 话:0755-83288323
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00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