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次全国部分城市燃气行业协会改革工作交流会”
的邀请函
燃气行业协会: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个主题,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根据首次全国部分城市燃气行业协会工作交流会的决定:2008年4月在深圳召开第二次工作交流会,由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
去年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由广州、济南、郑州、南京、青岛等城市燃气行业协会倡导发起的“首次全国部分城市燃气行业协会工作交流会”于2007年9月12日至9月14日在山东济南市圆满召开。深圳、广州、南京、济南等城市燃气行业协会在会上交流了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做法和体会,给正在进行改革和准备进行改革的参会城市起到了相互学习和借鉴的作用。
这次会议得到了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迟国敬秘书长亲自到会并作了讲话,他对组织这样的会议,给各地城市燃气行业协会搭建一个交流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平台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这次会议不仅交流了经验,还为各兄弟城市同行业新老朋友之间沟通情况,相互了解,增进友谊,提供了很好的平台。
当前,全国各省主要城市燃气行业协会改革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早已完成,有的正在进行,有的正在准备,在这种形势下,召开这样一个工作交流会非常必要。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在深圳市召开,是我们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的荣幸,为了办好这次会议,协会理事会进行了专门研究,并责成协会秘书处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现在我们以会议筹备组和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的名义正式邀请贵市燃气行业协会参加此次会议。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和最好的服务迎接各位代表的光临。
为了把这次会议开好,让参会代表能真正的在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问题上得到借鉴和启迪,我们殷切地希望已完成改革的城市毫无保留地将成功经验在会上与大家分享。正在进行改革和将要进行改革的城市也可以把经验、体会和碰到的问题提出来在会上进行交流、探讨,把这次会议办成一个务实的会议。
为使会议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交流主要内容
我们草拟了一个提纲,供大家参考准备,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1、改革后政府与协会的关系怎样定位;政会是否分开;政府怎样对协会进行指导监管,协会职能是否明确界定?
2、改革后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关系如何处理?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将那些适宜行业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或转移给行业协会,内容有哪些?
3、协会向政府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在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立法方面提出了哪些建议,取得了哪些成果?
4、协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规范当地燃气市场秩序,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化服务标准,行业自律公约,治理商业贿赂等内容及执行情况)
5、为政府和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6、协会自身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含法人治理结构;协会章程;换届选举;民主管理;协会秘书处的组织架构,人员聘用,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标准,会费收取标准和财务管理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