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瓶装气经营企业:
为配合全市瓶装液化气气瓶信息化管理工作,做好一线从业人员数据信息对接,请各企业根据《深圳市燃气行业培训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对本企业持有《深圳市燃气行业岗位证》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并于2020年4月6日前,对已离职或调岗的人员在协会官网(www.szrqxh.com)培训管理系统办理证书注销或变更手续,同时收回原岗位证书进行销毁。因未及时办理人员证书注销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2547402).
附件1:深圳市燃气行业培训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