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
专业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样式和专业培训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粤建人函【2015】2099号)及《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对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的有关要求,我会近期将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等相关管理人员。
二、培训、考核时间
培训时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时间:全省统考,9月20日
四、培训、考核费用:会员单位800元/人;
非会员单位950元/人
五、证书发放及管理:
1、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由省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合格证书》。该证书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
2、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有效期5年。证书到期前三个月需完成30学时继续教育。
六、报名方式
1、参培单位请于8月23日前登录“深圳燃气信息网”(网址:www.szrqxh.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交费方式:网上交费,未交纳培训及考试费的人员不予参加培训及考试。
(1)收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银行账号:4420 1521 7000 5140 8608
(2)交费注意事项:
①转账需注明:“转账单位+企业负责人培训费”,并将转账回执以及开票信息发送邮件至2719609398@qq.com。
②培训及考试费用请于8月23日前交纳,发票可在培训时领取或选择邮寄(费用到付)。
3.需提交纸质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3)广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考核评价报名表(附件2);
(4)以企业为单位统一提交考核学员一寸白底彩色相片三张(含贴一张,其它后面写上名字并在左后上角用一点双面胶贴在培训考核照片表处,格式见附件3)。
请各位于8月23日前通过直接送达或快递方式提交以上报名资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亚丽 电话:83280160 16675387942)
附件:
附件1:报名操作指南.ppt
附件2:广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考核评价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岗位(工种)培训考核照片表.xlsx
附件4:相关文件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