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瓶装燃气新标准培训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于2013年6月3日颁布了《深市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SZJ41-2013),即日起实施。为加快企业标准化建设,市住建局燃气处将于11月中旬对全市瓶装气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执行情况的检查,现委托我会对本市瓶装气企业开展新标准培训,以帮助瓶装气企业尽快了解新标准及其应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一类培训班:燃气企业负责人,包括: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安全、客服的副总。
2、二类培训班:部门经理、瓶装燃气供应站及服务点负责人,包括:公司安全、服务部门经理及持有《门市主任暨安全员岗位证》的人员。
市住建局燃气处要求以上人员须全员参加培训,其培训记录做为检查内容。
二、培训内容:
1、《深圳市瓶装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南》培训;
2、《燃气服务导则》培训。
一类培训班侧重新标准的宣贯,掌握标准执行的重要性及要求;二类培训班侧重标准的操作,能指导具体承办人员如何根据新标准开展部门工作。
三、培训考核:
一类培训班,培训结束后为参培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
二类培训班,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卷考试,成绩合格者将作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备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2013年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一类培训时间为半天,二类培训时间为1天。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9日
培训地点:深圳市内
五、培训收费及报名要求:
1、收费标准:一类培训班500元/人
二类培训班200元/人
培训费办理银行转帐,帐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深圳市燃气行业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帐 号:4420 1521 7000 5250 7294
2、请各单位于2013年10月29日前请将报名表(详见附表1、2)传真至市燃气协会,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至协会邮箱szrqxh386@163.com。
3、无《门市主任暨安全员上岗证》的人员需提交1寸彩色照片一张。门市主任暨安全员需换证人员提交电子版照片(236*330像素白底,图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联系人:王佳磊、李颖维
电话:83288078 83288319 传真:83288166
特此通知
附表一 瓶装燃气新标准培训(一类培训)报名回执表.doc
附表二 瓶装燃气新标准培训(二类培训)报名回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