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期深圳市燃气经营
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落实《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对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要求,结合企业需求我会近期将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未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 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等相关管理人员。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场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
二、培训、考核时间
培训考核时间: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报名人数不足60人将另行安排。
三、 培训、考核费用
会员单位800元/人;
非会员单位950元/人;
补考费300元(2023年已报名缴费缺考、不合格学员)
四、证书发放及管理:
1.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由省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燃气经 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合格证书》。 该证书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
2.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有效期5年。证书到期前三个月需完成30学时继续教育。
五、报名方式
1.参培单位请于4月7日12:00前提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需提交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
(3)广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考核评价报名表(附件1);
(4)学员名册汇总表及一寸白底电子照片发送邮箱至szrqxhpx@163.com;
请各位于4月7日12:00前通过直接送达或快递方式提交以上纸质报名资料。(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B座13楼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2.交费方式:网上交费,未交纳培训和考试费的人员不予参加培训和考试。
(1)收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银行账号:4420 1521 7000 5140 8608
(2)交费注意事项:
①转账需注明:“转账单位+企业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费”,并将转账回执以及开票信息发送邮件至szrqxhpx@163.com。
②培训及考试费用请于4月7日12:00前交纳,发票可在培训时领取或选择邮寄(费用到付)。
特此通知!
(联系人:胡亚丽、肖正翰 电话:83280160、83280319)
附件:
1.广东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考核评价报名表.docx
2.工作证明模板.docx
3.学员名册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