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疫情期间瓶装液化石油气
送气服务方式的通知
各瓶装气企业:
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配合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建立健全社区联防联控机制的若干措施》有关加强住宅小区、城中村封闭式管理等工作要求,现将疫情期间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服务调整如下:
一、适用范围
疫情期间所有各类住宅小区、城中村(以下统称小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的送气服务,疫情解除即恢复原送气服务方式。瓶装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需入户安装和安全检查。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送气服务方式
(一)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应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标准,气质应满足液化石油气标准要求,并已对钢瓶进行清洗;钢瓶上应附有具有用户姓名、地址、钢瓶编号、角阀型式的安全用气告知书和安装指引,安全用气告知书和安装指引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
(二)用户采用线上订气的方式时,瓶装气供气企业应向订气用户推送疫情期间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居民用户用气安全告知书和液化石油气瓶更换安装操作指引;用户采用电话订气的方式时,瓶装气供气企业应电话简要告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和钢瓶更换注意事项;用户到供应服务点自提的,应发放用气安全告知书和液化石油气钢瓶更换指引。
(三)要求送气到小区的用户,应按照用户的要求日期将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送至用户所在小区门口。
(四)收回的钢瓶应在企业确定的清洗处对钢瓶清洗。
三、用户购气使用提示
(一)选择购置具有深圳市燃气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的钢瓶,可登录“深圳燃气信息网http://www.szrqxh.com“查询。
(二)用户购气应采用真实姓名和真实地址。
(三)按照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用气安全告知书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更换、安装操作指引使用燃气和更换燃气钢瓶。
(四)在使用液化石油气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供气企业服务咨询电话。
附件:
1、疫情期间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用气安全告知书.docx
2、疫情期间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更换、安装操作指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