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中燃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意见的通知
2020年2月7日,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安全委(2020)第 2 号文件 《关于<燃气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强调了一切工作要以保护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和用户的身体健康,保障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为前提。
通知中建议燃气经营企业调整销售服务模式和生产经营计划,对企业内部场所、燃气场站、钢瓶、工作服等进行定点消毒,并密切关注上岗员工的身体健康情况等等。
现将通知原文转发,请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共同做好燃气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转发文件:中燃协安全委关于燃气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