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期间暨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稳定,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气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国庆期间燃气行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燃气行业关系民生,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切实担负起“保民生、保稳定、保安全”的政治责任,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力量、最实措施、最大力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国庆期间的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打好特别防护期安全事故防范攻坚战,全力确保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切实保障燃气供应安全稳定运行。
各会员单位要切实履行企业义务与社会责任,各瓶装气经营企业要要对场站内灌装区、储罐区等关键区域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装备齐全,性能良好;依规守法经营,拒绝向非自有产权钢瓶、超期未检钢瓶以及表面锈蚀严重或出现明显变形的钢瓶进行充装燃气,加强配送环节管理,保障液化气后储存、送气服务等工作环节安全;各管道燃气企业及工程施工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施工工地的巡查巡检,做好技术交底,严防节日期间违章作业,防范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事故发生;各燃气燃烧器具企业要按照《深圳市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标识发放实施办法》有关要求,销售粘贴气源适配性标识的合格产品、安装与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安装与维修作业。
三、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的防范能力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依法承担起向广大用户宣传普及燃气使用知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宣传活动,面向广大用户,印发安全使用手册、安全使用须知等宣传品,特别要抓住特别防护期宣传有力时机,加强入户宣传指导,确保用户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应知尽知,燃气设施操作技能应会尽会。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会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加强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和事故信息报告、核实。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处置方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出现险情,科学有效应对处置。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春节放假期间值班表.docx
(联系人:王佳磊,电话:83288078,1520755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