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活动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0年开始,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广东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是全国首创,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水平的部署,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帮助我省城乡贫困人口、弱势群体尽快脱贫致富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深圳市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我会向全体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全市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奉献爱心,踊跃捐款捐物,支持第7个“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二、捐赠活动本着自愿参与原则,我们倡议采取捐资、捐物,访贫慰问和资助项目等形式参与活动。
三、深圳市慈善总会是市指定的捐赠接收单位。我们建议参与本次捐赠活动的会员单位及个人将捐赠款项,于6月30日前,划(汇)入深圳市慈善总会(转款请备注:广东扶贫济困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帐 号:4420 1022 1000 5963 0630〈人民币〉;
联 系 人:谢宏
联系电话:13430588320 传真:0755-82470916
四、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捐赠款,如果30日前不能捐至市慈善总会账户的,请先行填写“承诺认捐函”盖章后发给市慈善总会。
五、请各会员单位将捐赠情况报送我会秘书处以便统计捐赠活动情况及时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汇报,并作宣传报道。
扶贫济困,责无旁贷;奉献爱心,其乐无穷。让我们携手并肩,积极行动,为广东的扶贫济困慈善事业贡献力量。
附件:
1、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承诺认捐函.doc
2、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工作的通知.doc